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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结果的通知

  具体方案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奖励经费可以用于高校资助工作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开销、资助工作所需设备设施的购买,及对优秀资助工作人员的奖励等费用。奖励经费使用需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奖励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将列入下次绩效评估内容。
  希望各相关高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足额保障经费提取,规范评审发放工作,提高工作研究水平,共同推进本市高校资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件: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奖励经费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9、2010年度高校资助工作绩效评估(第一期)奖励经费表

  单位:万元

高 校

评估结果奖励

在校生规模奖励

延展研究

项目费

总额

复旦大学

20

6

2.9

28.9

上海交通大学

20

6

2.9

28.9

同济大学

20

6

2.9

28.9

华东师范大学

14

6

 

20

华东理工大学

14

6

2.9

22.9

东华大学

14

6

3

23

上海外国语大学

14

3

 

17

上海财经大学

14

3

 

1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4

3

2.9

19.9

上海大学

14

8

 

22

上海理工大学

20

6

3

29

上海海事大学

14

6

 

20

上海音乐学院

14

3

 

17

上海戏剧学院

14

3

 

17

上海体育学院

14

3

 

17

华东政法大学

14

6

2.9

22.9

上海海洋大学

20

6

2.9

28.9

上海电力学院

14

6

 

20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

3

2.9

25.9

上海师范大学

14

8

2.9

24.9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0

6

2.9

28.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4

6

 

20

合 计

350

115

35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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