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语委办、有关省部属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为推进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手段的改革,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根据国家语委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我省今年选择部分市和部分省部属院校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现将《河北省2008年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2008年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手段的改革,全面实现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根据省语委2008年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我省今年计划选择部分市和部分不同类型省部属院校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通过试点工作,了解测试系统软件评分体系的情况;掌握测试方法、工作程序,解决如何搞好测前培训;探索解决测试设备的方法和途径;开展新测试手段综合分析研究,包括测试质量、测试效率和测试成本的分析;将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系统实行无缝链接,建立一套新的信息化测试管理程序。为今后大面积推广总结经验,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选择部分市和部分不同类型省部属院校开展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单位如下:石家庄市、保定市、承德市、燕山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大、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廊坊师范学院、河北北方学院、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理工大学、承德医学院、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渤海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学院、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石家庄法商学院。
对自愿申请试点的院校,经过考察有条件的也可参加。
三、试点人数。测试人数由试点单位确定并进行申报,省里不作统一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5月31日召开动员会,部署试点工作,提出任务和要求。会上组织试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导教师学习《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系统》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及教育部语用司印发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