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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9.继续推进城乡控源截污,2011年上半年全面完成4172块片区建设任务,并启动新一轮1048片控源截污工程。(责任部门:市市政园林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各市(县)、区政府)

  10.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开展“清河行动”,全面消除城区河道黑臭现象。(责任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11.实施并完善太湖安全度夏和枯水期保障供水安全工作方案,提升应急防控能力。(责任部门:市太湖办。配合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

  12.加强治太科技攻关,加大国家“十二五”水专项争取力度。(责任部门:市太湖办、市环保局、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园管中心、市政园林局、建设局、农委)

  (二)绿色经济发展工程

  13.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确保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7.5%,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销收入达到5000亿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14.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力争201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4%。(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商务局、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市(县)、区政府)

  15.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产业、城镇、人口的合理布局和有效集聚。(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各市(县)、区政府)

  16.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的整合整治。(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17.积极建设生态农业,2011年全市生物农业产业规模达到30亿元,全市化学氮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8%和25%,建设氮磷拦截工程25万平方米。(责任部门:市农委。配合部门:市建设局、科技局)

  18.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150家。(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环保局、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工程

  19.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空气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各市(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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