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1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1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生态文明行动计划〉的通知》(锡委发〔2011〕56号),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制订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1.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3.8%。(责任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2.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3.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5%,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3.8%。(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政园林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4.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城管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5.主城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35.86%以上。(责任部门:市市政园林局、建设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6.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达到90。(责任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各市(县)、区政府)

  二、重点工程任务分解

  (一)以太湖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工程

  7.编制实施《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二五”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太湖办)

  8.对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全天候、立体式在线监控监管,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善自来水厂前端预处理、后道深度处理能力建设,确保居民用水安全。(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各相关市(县)、区政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