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文广新局南京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进一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要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政策,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创新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

  --建立考核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评体系,实行文化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度实行考评表彰。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

  --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

  2、政策保障

  --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当地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财政预算以及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认真贯彻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制定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调动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补充。

  --要配备好公共文化场所服务人员,综合文化站至少1至2名在编在岗专职人员,10万人口以上的镇(街)可适当增加。村(社区)有不少于1名享受岗位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不低于80%。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