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文广新局南京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文广新局南京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11]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文广新局拟定的《南京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南京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意见
(市文广新局 2011年8月)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江苏“两个率先”中带好头的新要求,根据国家财政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19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社文发〔2011〕11号)、以及我市出台的《南京市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委办发〔2009〕18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十二五”时期将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改善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一、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实施“八项工程”的内在要求,对于体现党委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文化南京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文化工作,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使我市城乡基层文化建设有了显著提高。同时应看到,现阶段我市公共文化建设与不断加快的城市发展进程以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总体建设水平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设施设备落后、建设经费和活动经费投入不足、队伍不稳定等。各级党委政府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聚集资源,推动“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