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继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其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二五”期间,就业技能培训人数达300万人。
(五)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新员工上岗培训、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人员,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结合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十二五”期间,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人数达500万人。
(六)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参加创业培训,重点加大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以及处于创业初期创业者的培训力度。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成功创业且对就业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十二五”期间,创业培训人数达30万人。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七)坚持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根据就业需要、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标准,创新职业培训模式,促进职业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职业素养。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技能培训课程体系,加快培训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深化校企合作,构建政府主导、校企对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鼓励和支持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凡以委托培养、提供教学捐助等形式与各类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训一线在职人员和招录职业院校学生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20%的,返还当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政府统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