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着力夯实基础,保障交通安全。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河段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地方乡镇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继续加强乡镇渡船渡口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体系,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区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危桥和渡口改造工程、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七)着力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城市客运管理。加快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扩大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通达深度和覆盖面,积极探索合理的出租车管理模式,努力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质量。武汉市重点发展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轮渡为补充,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进一步优化公交车结构,着力提供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管理水平。鼓励城市公交向周边延伸覆盖,着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八)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引领。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加强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大力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行业(领域)信息化重大应用工程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利用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交通系统运行效率,更好地适应公众多样化的交通出行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建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和基础数据统计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形成“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的综合交通发展良性循环机制,促进各交通运输方式紧密衔接,优化全省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强化体制创新。按照“综合协调、行业指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法治有效、公平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更具活力、更富效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着力完善省市合力共建机制。大力推行“投资多元化、管理一体化”的高速公路管理模式。着力创新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普通公路发展模式、内河水运发展模式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模式,提高交通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的普通公路投融资模式、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高速公路投融资模式、以多元化投资为基础的内河航运投融资模式、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的公共交通投融资模式和以政策性引导资金为导向的交通物流投融资模式。进一步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交通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地方各类投融资平台的作用,通过土地捆绑、资源开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交通发展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