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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行一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方法步骤

  (一)调研协调阶段(7月24日前完成)

  在走访调研基础上,由市政风办召开相关单位(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讨论明确“一表制”工作行动方案,各部门会签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执行。

  (二)基本条件准备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1.平房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涉及企业设立审批的前置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事项形成“一表制”规范性样本,经市政风办综合评议后,印发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参照实行。

  2.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平房区“一表制”规范性样本为参照,与相关软件公司合作开发、升级本中心审批办公局域网软件,并配套完成相关硬件建设。其中,阿城区、道外区、香坊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同步做好推行“一表制”网络系统开发工作,迁入新址后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3.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督促所属进驻窗口单位,按时实现职能授权、人员编制、专网铺设“三到位”。其中,市国税局所属进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要于省国税局批准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开通网络节点后及时开通专网,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实现“三到位”。

  (三)培训调试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一表制”所需的软、硬件环境进行调试运行、整体优化。

  2.由相关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及平房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入驻窗口人员进行“一表制”工作培训,讲解岗位要求,传授操作流程。

  (四)正式运行阶段(10月上旬)

  市政风办就推行“一表制”整体情况,向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经批准后,请市委、市政府和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领导参加,举行全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一表制”正式开通运行仪式。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一表制”推广工作,市政风办成立工作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市政风办副主任关世勋同志负责,市政风办刘文杰、隋春德、李岩、于佳辉、段琛妹及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推行“一表制”工作,对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在经费投入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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