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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


  (八)逐步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坚持“安全、高效、统一”的原则,发挥统一归口经营权的政策优势,抓紧建设高标准的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和销售网点,尽快形成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九)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当地优势资源、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利用供销合作社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营销、技术、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开辟合作社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批发市场的便捷通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十)提升完善行业协会服务水平。继续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领域的产业政策制定、行业规划编制、产品标准设立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新途径、新办法。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产销大户的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切实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鼓励农村综合服务社在继续搞好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融合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把文体娱乐、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公益性服务向农村延伸,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十二)继续加强基层社建设。按照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和合作经济联合体的“三位一体”模式,把基层社打造成产权清晰、机制灵活、业态先进、功能齐全的新型经济组织。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城镇建设规划要求,改造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基层社。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把那些已转为民营或职工个人经营的网点纳入基层社服务体系,统一标识、统一配送,逐步健全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的网络终端。

  (十三)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大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属企业改革改制力度,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妥善安置职工。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社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实际的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社有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十二五”期间争取1-2家企业上市。积极引导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模化、优质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引导社有企业推进以资本为纽带的纵向整合和横向联合,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培育若干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社有企业集团。鼓励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农超对接、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惠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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