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报送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省领导将于近日到省民政厅调研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根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通知要求,请报送有关材料:
(一)请各区认真组织本区各慈善组织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汇总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书面提出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登记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二)请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认真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书面提出本慈善组织发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由于时间紧急,以上材料请务必于9月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传真至我局。(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公益慈善为唯一宗旨,自愿、无偿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联系人:徐东峰
联系电话:25831517
传真:25832724
电子邮箱:xdf@szmz.sz.gov.cn
附件:
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2.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由各慈善社会组织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慈善组织名称
| 类别
| 财务状况(万元)
| 工作人员情况(名)
| 募集资金来源
| 支出领域
| 品牌项目名称
| 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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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近三年接受捐赠总收入
| 近三年慈善项目总支出
| 近三年接受政府慈善资助款
| 专职人数
|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兼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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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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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拨款
□企业捐赠
□机构捐赠
□个人捐赠
□其他(请注明)
| □赈灾 □扶贫 □助学 □助医 □助孤 □安老扶弱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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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网站公开
□召开会议
□内部通讯刊物
□手机短信通知
□电视报
□电视报道
□广播报道
□网络报道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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