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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报送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报送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我省慈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省领导将于近日到省民政厅调研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根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通知要求,请报送有关材料:

  (一)请各区认真组织本区各慈善组织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汇总填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书面提出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登记管理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二)请各全市性慈善社会组织认真填报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书面提出本慈善组织发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政策建议。

  由于时间紧急,以上材料请务必于9月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传真至我局。(注: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公益慈善为唯一宗旨,自愿、无偿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助学、医疗救助等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联系人:徐东峰

  联系电话:25831517

  传真:25832724

  电子邮箱:xdf@szmz.sz.gov.cn

  附件:

  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2.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1:
  慈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由各慈善社会组织填写)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慈善组织名称

类别

财务状况(万元)

工作人员情况(名)

募集资金来源

支出领域

品牌项目名称

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总资产

近三年接受捐赠总收入

近三年慈善项目总支出

近三年接受政府慈善资助款

专职人数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兼职人数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政府拨款

□企业捐赠

□机构捐赠

□个人捐赠

□其他(请注明)

□赈灾  □扶贫    □助学  □助医    □助孤  □安老扶弱  □其他(请注明)

 

□自有网站公开

□召开会议

□内部通讯刊物

□手机短信通知

□电视报

□电视报道

□广播报道

□网络报道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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