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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抚顺市人民政府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开展科技共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 项目建设

  抚顺市政府通过抚顺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与省农业科学院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科研和科技推广项目每年不少于2项,与省农科院共同开发科研项目每年不少于8项。

  四、组织保障

  (一) 组建抚顺市人民政府和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共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抚顺市政府市长王桂芬、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院长陶承光担任,副组长由抚顺市政府副市长杨学海、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奎华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抚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省农业科学院相关(处)所主要领导组成。每年定期召开科技共建工作会议,总结共建阶段性成果,部署下步工作,对在共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望花区、顺城区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科技共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设立科技共建办公室,由抚顺市农委和省农业科学院科技管理等部门组成。

  (二)强化科技服务。科技共建办公室围绕做大做强抚顺市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活力。技术服务团整合科技人才资源,制定指导细则,加强对基地、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强化与特色龙头企业的合作,产、销、技、农互动,建设科研示范基地,对企业提供从运作、决策、项目申报、制定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全方位服务,加大现场技术指导和多形式培训,指导基地科学安排茬口,合理采用新品种、新技术,保障产品品质,促进企业产品的销售,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三)强化项目管理。抚顺市政府和省农科院共同谋划产业前景好、技术成熟度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大项目。做好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由抚顺市政府牵头,邀请省农科院有关人员参加,建立项目检查制度,对每个在建项目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建设项目档案齐全、财务专账规范、工程质量达标。

  (四)强化资金投入。抚顺市政府每年投入260万元资金保障科技共建的顺利实施。其中,50万元用于保证技术服务团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年终的考评;50万元用于农民、科技带头人以及硕士、博士的培训和学习;100万元用于基地的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和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抚顺农业特色产业研发中心、完善抚顺食用菌菌种繁育中心、果蔬和花卉等种苗繁育中心的建设扶持;50万元用于每年省级、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和抚顺市、省农业科学院的项目合作;10万元用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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