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批省管优秀专家管理服务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干部(人事)处:
我省第四批省管优秀专家是2002年5月由省委、省政府命名的,至今管理服务期已满。根据《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冀发[2006]11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冀组[2006]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管理服务期满的第四批省管优秀专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2年5月由省委、省政府命名的59名省管优秀专家,除退休和调离等情况外,现需考核的有50名(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担任省管优秀专家以来的工作新进展、新成绩、新贡献。要实事求是地对省管优秀专家的工作成绩作出评价,注意甄别和区分不同阶段所作出的贡献,重点考核管理服务期内的政治表现、为社会和单位解决的实际问题、获得的主要成果奖项、自身业务水平是否有较大提高等四个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委托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进行。考核对象写出管理服务期内的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审核。考核组对照工作总结的内容,查阅相关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并听取单位领导和相关基层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对所有考核对象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情况进行汇总,研究提出是否延续管理的建议,形成综合考核报告,提请本地、本单位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以党委(党组)名义呈报。考核材料应客观公正、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报告中每位考核对象的情况1000字以内。
四、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及时地做好第四批省管优秀专家管理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
请于2006年9月29日前,将书面综合考核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加盖公章,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联系人:王岭、周爱军,联系电话:0311-87905739、87904545。
附件:第四批省管优秀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