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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局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推荐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年龄规定:后备干部的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的要占相当比例,35岁以下的要占总量的15%。

  (五)其他要求:后备干部队伍中,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女干部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应当有一定数量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具有运动经历、曾取得过优异运动成绩的同志应优先推荐、选拔。

  后备干部的产生以各单位为主,同时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注意从市体育局全系统中推荐人选。要注重后备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实际能力,进一步优化后备干部队伍的知识和专业结构。

  三、推荐调整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主要程序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推荐调整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程序进行。各单位领导班子的正职后备干部(体职院为学院副职、训练中心正职),由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组织民主推荐、考察,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副职后备干部(体职院为训练中心副职),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推荐、考察,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推荐调整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和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后备干部推荐调整工作方案,于9月12日前报送市体育局党委办公室。

  (二)开展民主推荐。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按照数量、人选条件和结构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和方法,以先召开会议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形式进行民主推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

  (三)形成初步人选名单。10月20日前,各单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推荐人的意见和结构要求,在适当了解的基础上对人选进行遴选,并与局党委办公室沟通,形成初步考察人选名单。初步考察人选名单一般应多于党政领导干部副职职数。

  (四)全面考察初步人选。11月20日前,各单位根据局党委办公室反馈意见,组织差额考察,采取多种方法,全面考察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尤其注重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发展潜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或党风监督员)的意见。对反映有关人选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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