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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广西专利集市”组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广西专利集市”组展工作的通知
(2006年11月10日)


各市知识产权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07年广西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 “广西新技术新产品交流交易会”。为促进我区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我局将在此次交易会上举办“广西专利集市”专题展,以“加强自主创新,活跃专利技术市场”为主题,展示、交流、交易区内外优秀的专利技术和产品。请各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当地优秀专利项目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07年1月6~9日

  地  点:广西展览馆(南宁市民主路12号)

  二、主办单位:广西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展会内容:

  (一)专利技术及产品展示交易

  通过展板、实物的形式展示区内外优秀专利技术和产品。共设2M×3M展位约50个。

  (二)专利业务咨询服务

  提供与专利申请、专利法律事务、专利技术交易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所有参展项目将入选广西促进专利转化实施项目数据库,作为专利转化服务的备选项目。

  四、参展数量:每个市组织项目2个以上。

  五、具体要求:

  (一)参展项目必须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并配以展板,展板统一制作,标准为1.2M×0.9M,每块展板收取制作费100元,展后可归参展方所有。

  (二)需要参展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广西专利集市参展项目登记表”,并提供相关彩色照片或图片,于12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反馈到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参展项目的最终确定,由主办单位根据展会主题择优选择。基本原则为:以有实物、能演示销售的项目优先,已授权的专利优先(尤其授权的发明专利优先),市场前景和市场规模明显的优先,申请参展在先的优先。

  (四)参展的单位和个人须服从主、承办单位的安排,不得擅自携带未经申请并同意参展的其他产品参展,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搞假冒伪劣行为,自觉维护展会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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