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全面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导检查,积极推动教育质量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市教育局)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139.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教育局)
140.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市教育局)
14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142.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143.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教育、监督、惩治相结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市教育局、市监察局)
144.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和纠纷,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市委宣传部)
145.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146.加强校园、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城建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经常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四、重大工程与改革试点
(十八)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147.学前教育普及提升工程。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幼儿园,改扩建、新建一批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班)。2012年前,完成每一个乡镇至少有1所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任务,办好村级幼儿园或幼儿教育活动室。推进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建立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资助。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科学保教工作,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148.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设施设备标准、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师资调配等方面向农村倾斜。主城区与北三市和开放先导区捆绑组团,在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干部教师培训等方面对口帮扶。健全教师交流制度和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薄弱学校教师重点培训机制。合理布局和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重点撤并百人以下村级小学。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校舍安全达标。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以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研究引领特色学校建设。全面规划建设中小学实践基地和活动中心,加强高水平科技馆、儿童科技乐园、现代农业公园、自然博物馆等城市公共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集中建设大连市中学生创新实践基地,每个区市县至少建立一个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学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49.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农村普通高中进城办学,城区规模小的普通高中与优质普通高中合并。到2015年,新建10所标准化优质普通高中,改造建设8所一般高中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标准,撤并5所分布在偏远农村地区的一般高中。创办科技、体育、艺术、外语等特色突出的普通高中,鼓励高校到相应的特色高中建立教学、招生和指导基地。探索普职融合的综合高中发展机制,实行多向选择、逐年分流、普职融合、互通互认,满足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50.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基地建设工程。在普湾新区先期规划10平方公里土地,高水平建设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职为主体、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国家级职业教育基地,实行资源共享化、标准现代化、服务社会化。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组建职业教育集团。2013年前,率先在航海船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等5大领域,分别组建职教集团和培训集团。(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普湾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