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5.逐步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6.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银监局)
117.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18.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监管,逐步形成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与财政、审计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19.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20.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四)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21.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大连教育城域网,保障网络畅通。(市教育局、市经信委)
122.提高中小学拥有计算机比例,全市教师实现“人手一机”,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23.以泛在技术为支撑,逐步建设涵盖学校、社会、家庭及职场的学习型城市基础设施。(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
124.加强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完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设备运行维护的经费。(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25.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分类集成组建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市教育局)
126.逐步建立规范、标准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厅)
127.制定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着力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市教育局)
128.鼓励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建设。(市教育局)
(十五)扩大教育开放
129.通过选派校长和教师出国访问、考察、进修、培训以及聘用外籍教师来连工作等途径,提高大连教师的国际化素养和水平。(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30.支持高端学术活动和面向学生的国际教育交流项目,鼓励高校发展来华留学教育,积极推广汉语,稳步发展境外办学,提升大连教育的国际知名度。(市教育局、市外办)
131.引进国际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和跨文化教育,开展双语教学、国际课程与国际文凭的试点。扩大高中学生国际交流的规模与渠道,拓宽高中学生的国际视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32.吸引境外知名院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重点吸引国外高水平大学来连合作办学,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
133.积极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开展国际劳务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市外办)
(十六)推进依法治教
134.完善地方教育立法,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开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
135.依法规范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市教育局)
136.加强教育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137.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立督学选拔聘任、督学资格认定、督学责任区和跨区督导制度。(市教育局、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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