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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9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大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 [2009] 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及其相关权益,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辽宁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辽政办发 [2010] 52号文件印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职业病防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职业病防治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劳动力资源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不断加强尘肺病、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危害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全市职业病危害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市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大连市工业门类齐全,职业病危害广泛分布在机械制造、基本化学、石油炼制、造船、染料、油漆、橡胶、电子、制鞋、印刷、玻璃、铸造、陶瓷、耐火、水泥、矿山采掘等行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众多,因职业病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据不完全统计,主要常见的工业毒物达240余种,生产性粉尘18种,物理因素10余种,同时一些新兴行业采用的技术、工艺和材料还带来了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截至2010年末,全市累计确诊尘肺病、急慢性职业中毒、减压病、噪声聋、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等职业病6784例。其中,尘肺病现患3073例,占职业病发病总数45.64%,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4亿元。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把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来看待,执法倒置的认识依然存在。在一些规模以下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尚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甚至是空白点。部分大中型企业将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艺转移到乡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普遍雇佣农民工、临时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又不能提供有效的防护条件和个人防护用品,不采取治理措施,拒绝或搪塞职工健康检查和作业场所现场监测,致使过去已基本控制的职业病危害在这些企业中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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