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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1—2015)》的通知

  3. 开展艺术走进家庭活动。组织实施“千件艺术品进千家”公益活动,大力扶持“艺术超市”、画廊等艺术交易场所,搭建让艺术走进千家万户的平台和机制,普及艺术知识,让艺术元素植入、融入居住和生活空间,提升群众艺术修养和文化生活品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强化横向联系和协调,有效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资源和项目,促进共建共享,提升资源服务效益。
  (二)落实规定,完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法规和标准,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城区改造中,统筹规划和建设相关文化设施,使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绩效考核为主线,以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9〕17 号)为抓手,以“四个落实”为目标,强化政府主导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成都特色并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
  (三)创新模式,丰富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培育社会文化组织,面向市场,引入竞争,采取项目补贴、奖励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探索市场参与的公共文化供给和考评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和供给,推进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四)强化责任,分级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财政文化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属于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项目,切实保障村(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必须的常年经费。
  (五)目标管理,科学考评。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不断完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考核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标准进行绩效考评,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六)广泛宣传,扩大参与。积极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典型示范等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主动性,推动“人人有一项文化爱好”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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