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才市场化战略。坚持人才配置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以尊重和保障用人单位与人才双向选择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持久推动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人才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建设,重点发展为人才提供存档、学历认证、信息需求等服务的区域一体化人才大市场,鼓励发展以网络为载体的虚拟人才市场。积极引进和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大人才市场开放力度,鼓励和支持著名国际猎头公司、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在深圳设立合资或分支机构;推动本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向市场购买人才派遣、猎头、培训等服务。充分依托市场拓宽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渠道,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完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创业的市场环境。
(四)人才区域合作战略。积极加强与港澳台、境内人才资源密集区域的人才合作,推动建立流动便捷、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人才区域合作格局。深化与港澳台人才发展合作,加大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力度,共同打造专门人才培训基地;以“深港创新圈”为载体,鼓励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合作,探索共建共享的有利于区域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支持其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项目,联手打造世界级的创新中心。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人才合作步伐,充分利用“人才工作联盟”平台,重点深化“深莞惠”区域内人才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培养流动、管理服务、人才市场建设等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的人才合作,探索建立区域人才合作与交流的协调机制,积极参与泛珠三角人才发展合作,重点开展与对口帮扶地区的人才培养与合作。
(五)人才载体支撑战略。按照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宽领域、多渠道、全方位加强人才载体支撑体系建设,支持现有人才载体做大做强,培育发展一批新型人才载体,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不断提高人才吸引力、承载力,实现共享式、集约式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在基础建设、项目研发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重点支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发挥市属各高校和深圳大学城高等院校在吸引和培养领军人才方面的集聚和辐射作用,支持创建优势学科和优秀国际化科研教学团队。加快筹建中国(深圳)大学联盟。鼓励境外知名高校来深办学,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深设立研究机构和产学研基地。适应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构建研究型人才载体,为各类尖端项目的深化研究提供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户;加大力度扶持国家生物基因库建设;积极支持现有7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52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发展,加大博士后载体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总量达12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量达100家。加快构建创业人才成长扶持体系,建立逐级提升的创业扶持机制,加快创业园、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产业联盟建设,为创业人才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有效扶持。大力扶持符合深圳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展,为各类人才提供更多的创新与发展舞台。加快培养和发展国际性、专业化、科技服务型的社会组织,积极搭建国际性商务平台、投资平台、交流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等,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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