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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22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4月15日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四、报名地点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55号。考生按照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确认时间(各区县报名确认时间附后)自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报名考务费

  执业医师422元/人,执业助理医师306元/人。

  六、书籍征订

  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自行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及书籍等有关资料的征订手续。

  七、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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