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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4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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