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
(冀财法[2008]5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厅内各处室、单位: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根据《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财政部决定自2008年8月至10月组织举办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的内容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财政普法读本》)中有关的知识、法规及近期新颁布的
物权法、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面向全社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在认真组织好本地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参加竞赛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动员其他社会人员积极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