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加强农村志愿服务。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普遍建立志愿服务站,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发展志愿者队伍,开通志愿服务热线,形成志愿服务网络。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农业技术员、科普人员和致富能手开展致富帮扶志愿服务,动员离退休文体工作者、艺术和体育院校(专业)学生等开展文体惠农志愿服务。积极发挥农村“五老”志愿者作用,为“留守儿童”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深入实施农村文化繁荣工程,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2. 完善镇村公共文体设施。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加强村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先安排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建设项目。把农村文体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村镇规划,巩固全省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文化设施建设成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广镇村文化广场、村综合服务中心、电影放映点、农民学校等建设,方便农民群众就近享受文化服务、体育健身指导。全面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市、区)级支中心建设,实现乡村服务点全覆盖。引入公有民营制、股份合作制等市场化运营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农村公共文体设施。整合现有各类农村文化阵地,优化公共文体资源配置,扩展功能,共建共享。
13. 加大文化惠农力度。继续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科普惠民兴村”等公益性活动,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宽带网“村村通”入户率。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推进城乡阅报栏工程建设,促进县图书馆、乡镇文化站与农家书屋及阅报栏(屏)设施、资源共享共用。组织作家、艺术家、出版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符合农民审美需求的文艺作品,出版适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图书、电子音像制品。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份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加大政府供给力度,以政府采购、补贴等形式,鼓励文艺院团深入农村演出。
14. 开展群众性特色文体活动。按照内容积极健康、风格清新质朴、群众喜闻乐见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家庭、校园、企业、民俗、节庆、广场文体活动。用好省农村文化活动“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各级政府增加农村文化活动投入。发挥全国“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评奖激励作用,推动各级文化部门打造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农村文化活动品牌。采取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形式,支持发展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和个体放映队发展。充分挖掘农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资源,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民间艺术、民俗表演、民俗旅游和传统体育项目。培育特色文化之乡、文化团队、文化家庭以及农村文化能人、文艺骨干、文化经纪人等,推出文化名镇名村名园名品。
15. 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网吧整治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推进“扫黄打非”向基层延伸,依法打击传播恐怖暴力、淫秽色情信息活动和侵权盗版行为,取缔色情表演及非法大棚演出。着力净化荧屏声频,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庸俗低俗媚俗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