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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关于征询关税税目税率调整意见的函

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关于征询关税税目税率调整意见的函
(冀财税函[2006]2号)


有关进出口企业: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河北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河北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家关税政策对河北进出口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

  2003年底,国家财政部成立关税司,并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负责进出口税则每年的调整,具体的税率、税目的变更等项工作。关税税则是国家关税政策的基础,在我国,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由海关部门来执行,但在政策的制定上,则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

  国家关税税则的调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针对现行关税税目设置与企业实际进出口产品之间不协调、不衔接的矛盾进行的细化调整关税税目工作;二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上年度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对上一年存在问题较大的税目和税率调整一次。因此,企业如能快速地将对本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关税税目税率问题反映到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便国家对其中合理的建议在来年进行修订,对维护企业本身甚至整个行业的利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负责国家关税政策在河北的宣传工作,并负责向财政部关税司上报相关情况和建议。过去几年中,我们上报的一些调整关税税目和税率的建议得到采纳,帮助企业走出了困境,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为做好2006年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工作,我们提议,贵企业如果在以下方面需要帮助和支持,请于2006年8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电传给我们。

  1、增列关税税目。随着我国关税逐渐与国际接轨,现行关税税目设置与企业进口商品的品类之间的矛盾和不衔接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对企业进口商品成本及管理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有关企业进口商品如果存在此类问题,可以向我们反映,出具商品名称、该产品目前报关使用的HS税号,商品简要物理及化学性质描述、进出口数量,增列税目的主要原因等相关书面材料(详见附表1)。

  2、调整进出口关税暂定税率。根据我国入世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时间表,国家每年要对进出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有关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进出口发展情况,对暂定税率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出具商品的标准名称和税号,调整暂定税率的理由,国内供需、市场价格、进出口数量等方面的书面材料(详见附表2、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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