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冀财会[2005]23号)
各市财政局,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为组织好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工作,按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 号令)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会[2005]20号)的规定,现将全省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考人员
所有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均须参加统一考试,从2005年3月1日起,实行“凡进必考”,停止免试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会计类专业是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请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在组织报名时严格审查把关。
三、考试日程安排
统一考试时间为2005年8月13日。
8:00-9:30,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时间90分钟。10:30-12:00,考试《会计基础》,考试时间90分钟。
《初级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在全省统一考试前分别由各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
四、题型和答题要求
2005年试题全部为客观题(使用答题卡),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
为了防止违纪作弊行为,试卷分为A卷和B卷,两种试卷考试题目相同,区别是各小题排列顺序和同一小题各答案的排列顺序不同。各考场按座位的“S”形分发A、B试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试卷类型(指A卷或B卷)和答案,在试卷上作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