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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为了组织好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工作,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全省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考人员

  (一)不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两年制中专(含中专,下同)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学历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虽然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两年制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但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通过年检等原因自行失效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三门。初级会计电算化、珠算的考试按有关规定进行,不进行统考。

  三、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

  省财政厅不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内容围绕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

  四、考试日程安排

  统一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8月14日(星期六)一天。

  上午8:30--9:30 《财经法规》,共60分钟;10:30--12:00 《会计基础知识》,共90分钟;

  下午2:30--4:00 《会计实务》,共90分钟。

  五、题型和答题要求

  2004年试题全部为客观题(指填涂答题卡),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虽然没有主观题,但不降低考题难度,计算题、分录题、填表题等均以客观题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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