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面。鼓励义乌民营骨干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争取新增试点名额,搭建地方金融服务平台。依法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保证保险试点等创新型金融服务。
8.试行非上市公司股权流转。允许义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司挂牌、定向转让、交易可分割、上市无障碍”的方式,实行非连续、非标准化拆细交易,股权转让后可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
三、完善功能体系,提升义乌市场商贸流通
9.推进重点市场改造提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国小商品城、义乌家具市场等省重点市场、省区域性重点市场改造提升,支持省重点市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工程。推动新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形成与国际商贸城相呼应的新市场群。
10.构建现代市场服务体系。指导搭建中国小商品城网上交易平台,支持义乌物流园区建设,引导义乌市场完善文化创意、广告策划、研发设计、信息指数发布等与国际贸易相配套的综合服务功能。
11.创建全国“诚信市场”。推进义乌市场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完善评价体系。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管理机制,提供“信用宝”网络管理工具和网站身份认证服务。推动义乌建立外贸信用监管体系,开展重点商品交易和普通外贸订单格式合同条款备案试点,推行定牌加工备案制,提高商贸活动诚信规范度。
12.搭建市场发展智力支撑平台。推动国家工商总局设立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义乌研究基地,探索新形势下专业市场发展趋势和创新发展路径,服务市场功能拓展和业态提升。
四、构建监管体系,服务义乌国际贸易改革
13.推动中国小商品城知识产权完整保护。支持“中国小商品城”现有图形商标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帮助“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申请文字商标注册,确立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地位。赋予义乌市局省著名商标初审权与直接推荐权。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授予义乌驰名商标管理程序案件立案审查权。
14.争创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启动义乌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发动义乌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商标战略示范企业,深入推进义乌创建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品牌强镇,实现品牌与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提升品牌在推动义乌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