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行业或项目
个人所得税带征率%
工业
饲料、化肥、农药生产
0.8
其他
1.6
修理修配
汽车美容、机动车维修
3.2
商
业
工艺品商店、画廊、化妆品
2.8
花鸟市场、水族馆、家具、汽车配件、装饰材料
2.4
钢筋、水泥
服装、鞋、帽
1.1
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
2.5
其他(含网吧)
饮食业
酒家
1.3
交通运输业
客运业(含出租车)
1
货运业
文化体育业
转让无形资产
建安企业
装修、装饰
1.5
劳务分包
1.2
软件开发设计
4
服务业
美容、足部按摩、发廊、旅社、广告、旅游、代理、租赁、服装干洗、婚纱摄影、医疗、设计、制图
养殖、种植、饲养、捕捞
备注
1、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户及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
2、 本表自2011年9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