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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2011—2012年度重点领域改革工作的意见


  (2)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依法规范乡镇(街道)职责,理顺基层政府权责关系,构建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能。(市委编办牵头)

  (3)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国家、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框架下,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机构设置和实际运行存在突出问题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或整合,对职责弱化、任务萎缩、大量空编2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市委编办牵头)

  (4)深化重点镇管理体制改革,围绕全面提升重点镇发展水平,合理划分县级政府和重点镇管理权限,探索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重点镇下放。(市委编办牵头)

  (5)调整市域范围内行政区划,加快推进撤县(市)设区工作;根据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科学调整乡镇(街道)、村行政区划。(市民政局牵头)

  (6)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行政处罚网上实施,推进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试点。(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效能办牵头)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切实做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续工作;密切跟踪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增值税扩围等重大税制改革动向,研究税制改革对我市财政运行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2)健全税收管理体制,减少涉税审批环节,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申报和救济服务系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3)完善税收监控体系,实现资源税计征方式平稳对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强化多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健全和完善有关征管配套措施。(市地税局牵头)

  (4)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内容,建立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建立重点镇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预算信息公开。(市财政局牵头)

  3.推进土地管理改革。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征地范围,优化征地制度改革路径,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不断完善土地征转用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切实化解征地过程中的矛盾,维护被征(转)用土地主体的利益;加大征转与实施分离的审批试点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基层国土规划“综合管理所”,加强地籍基础建设和“一张图”建设等措施,强化农村土地要素管理,实施“全域地籍”和实现产权产籍满覆盖;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市国土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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