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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黑网吧”治理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黑网吧”治理工作的通知
(郑政文〔201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取缔了一大批“黑网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区“黑网吧”依然猖獗,大量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和健康成长,已成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黑网吧”的治理,集中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黑网吧”,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经营秩序,给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
  为增强各相关职能部门治理“黑网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市政府对“黑网吧”治理工作实施区域管理制度,自9月1日起,将市内各区(除上街区)划归工商、公安、文化等三个部门分别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管城回族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黑网吧”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中原区、二七区、郑州高新区的“黑网吧”治理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惠济区、金水区的“黑网吧”治理工作。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对分工区域内的“黑网吧”治理工作负总责,辖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协助配合。
  二、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黑网吧”
  工商、公安、文化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增强各自在“黑网吧”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黑网吧”,要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没收“黑网吧”经营的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专用工具、设备,并处罚款;“黑网吧”经营行为达到移交标准的,按照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发现行政区域内的“黑网吧”或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治本之策,逐步根治“黑网吧”
  (一)坚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黑网吧”整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黑网吧”的社会危害,增强大家抵制“黑网吧”的自觉性;报道典型的查处取缔“黑网吧”案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形成对“黑网吧”经营者的震慑力;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属实的举报给予物质奖励,最大程度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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