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质[2006]109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建安办函[2006]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目前,正是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开(复)工高峰期,施工现场各种临建房屋搭拆比较频繁,为切实避免在临建房屋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安全监督办法和措施。同时,要把对施工现场各种临建房屋的监督检查作为日常监管的一个重点,特别是要做好临建房屋搭设或拆除及使用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本领,确保临建房屋的搭设和拆除严格按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施工单位要保证临建房屋所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职工宿舍、办公用房、食堂等临时建筑质量、防火间距以及耐火等级等符合防火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要建立临建房屋专项检查制度,坚持对临建房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北部寒冷地区,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宿舍的监督检查,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窒息和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