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精神,结合省科技厅《关于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总结验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委托你们对2006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施现场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行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工作的开展,省科技厅委托项目推荐部门对2006年度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进行监理,省科技厅对重点项目实施监理,并视情况对委托监理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
鉴于农业项目的季节、周期等特殊性,对项目的监理时间不作统一安排,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组织3-5名专家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理,并将监理时间安排书面报农村处。监理材料于年底前按统一要求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三、监理程序及内容
监理程序:听取汇报、查验现场、查看材料及质疑;监理内容: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最后形成专家监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