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08年度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通知
各省属科研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04]58号)规定,现就2008年度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08年度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属科研单位(不含转为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的科研单位),购置实验和分析测试精密仪器设备。项目申报要与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省属科研机构(包括省科学院和农科院二级科研机构)。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省属科研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于2007年10月9日一式四份报送到省科技厅,同时以Word文档发至以下邮箱:hnkjp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