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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4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做好示范工程活动的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依据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增强主动参与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区县卫生局和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11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示范工程活动。各区县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确定重点联系医院,组织开展培训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12月)。我局适时召开全市示范工程经验交流会,对全市示范工程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部署下一步示范工程活动任务,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同时,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工程活动是落实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为本宗旨的本质要求,也是改善医院服务质量、增进医患和谐、惠及广大患者的有力措施。各区县、各单位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院长负责制,强化职责,细化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大支持保障力度,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扎实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示范工程活动的核心是“夯实基础护理,持续改进临床护理工作”,切入点是落实整体护理责任制,关键是探索实施科学的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实施示范工程作为加强基础护理、建立护理管理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逐步形成临床护理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类医院要依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并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示范工程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注重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感受和评价,避免“走过场”。我局将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并适时对各区县、各单位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医院自查、行政督查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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