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
不断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创新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建立起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实行学分制、登记制和档案管理制度,年度达标情况和相关学术情况要进行公示,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评估指导和项目活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进一步协调职能部门关系,全面落实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与医生护士执业再注册、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的政策,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转变成自觉的行动。
(三)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全市卫生工作重点,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疾病控制、社区卫生,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四新三性”内容等知识的培训,并列入全员培训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种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和条件,建设高质量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增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发挥各个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的作用,利用京津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积极发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网络继续医学教育,独立主办更多高水平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更多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就近、方便地参加和学习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
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是公共卫生体系人才培养和各级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大预防医学教育专业继续医学教育比例,特别是加强县级疾控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防病人员的素质。
(四)面向基层,注重实效,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根据《国务院大力发展城市卫生人员的决定》、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的基本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放到社区。把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中,按照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人员、普通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规范化系统培训,开展针对性强、效果明显、适宜推广的技术,不断提高现有农村卫生人员的素质。依托省全科医学理论培训和社区培训基地及石家庄卫生学校,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完善城市社区全科医学培养体系,规范全科医学管理,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队伍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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