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十五”成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体现继续医学教育效力,开拓继续医学教育新领域,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培训效益;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符合我市实际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以适应和满足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与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提高的需要。
(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级学科覆盖率保持100%,三级学科覆盖率达到95%;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数量比“十五”期间要增加50%以上;县级以上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90%,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60%以上。
(二)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到2007年12月底前,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至2010年底前所辖区内所有卫生机构的继续教育工作均纳入全市统一计算机管理,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医院、门诊部、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实现相关数据的网络直报和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情况的计算机管理。完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办法,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的远程教育手段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三)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评估制度,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完成率100%。对部分远程教学站和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的单位和学员征询意见,评估教学效果。
(四)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全科医学知识培训覆盖率90%,考核合格率>80%。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造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切实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在卫生事业改革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地位的认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继续医学教育在卫生改革与发展中重要地位、作用的宣传,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提高各级领导和卫生技术人员“科教兴医”和“人才强医”的意识,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作为单位考核和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必备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