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评选第二届河南省十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展示我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科技人员为建设创新型河南而奋斗,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协、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河南省十大科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开展十大科技成果评选活动,展示全省科技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突显科技进步和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体现省委、省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激励全省科技人员奋力拼搏、勇攀高峰的创造热情;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鼓舞全省人民高举建设创新型河南的旗帜,为实现中原崛起贡献力量。
二、评选条件和范围
(一)评选条件
1.成果的技术创新性强、拥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
2.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高、市场前景好、推广应用规模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成果支撑和引领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巨大,解决了行业、区域发展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引领了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了企业和相关行业的竞争力。
(二)评选范围
1.2005年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优秀科技成果。
2.2005年以来,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优秀科技成果。
3.2005年以来,通过河南省省级鉴定的优秀科技成果。
下列成果不属于此次评审范围: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2.存在知识产权或所有权权属争议的成果。
三、评选机构
(一)由主办单位成立十大科技成果评选委员会,负责整个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评选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十大科技成果评选专家组,负责十大成果的评审工作。
(二)河南省十大科技成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创新科技》杂志社,具体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三)聘请纪检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十大成果评选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
四、评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