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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8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8月18日)废止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特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三条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豫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和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两部分:
  1.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青年人才(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促进我省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型人才。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实现到2010年培养500名左右杰出青年人才的目标。
  2.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人才为目标,通过对在豫工作的符合一定条件的科技人才的支持,形成一支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被业内广泛认可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实现到2010年培养出1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杰出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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