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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统计局、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农业普查“四落实”情况及城乡划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郑州市统计局、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农业普查“四落实”情况及城乡划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农普办,郑东新区计划财政局,郑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农普办,郑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农普办,郑州矿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统计上划分城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6〕60号)和《关于做好城乡划分工作的通知》(郑统[2006]41号)精神和要求,准确划分城乡,建立城乡地域库,做好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农业普查“四落实”情况及城乡划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县、乡两级农业普查“四落实”情况;

  2、检查城乡划分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法及重点

  检查工作分2个检查组对县(市)、区及抽中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实地抽查,检查的重点是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和城乡划分标准的执行情况。

  1、听取汇报

  检查组要全面听取县(市)、区农业普查准备情况及城乡划分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及总结,并将书面汇报材料带回。

  2、现场实地检查

  (1)详细检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文件资料。(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发文、政府领导讲话、工作流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会议记录和工作简报等材料)及城乡地域库的整体数据质量情况。

  (2)到抽中的乡(镇、街道)实地查看村级区域城乡属性界定是否准确。

  3、检查重点

  (1)检查经费预算及经费到位情况。

  (2)重点指标是城乡属性代码和人口指标,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特殊区域。

  4、各调查组在对县(市)、区检查完毕后,随机抽取一个乡(镇、街道)按照以上方法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填入“城乡划分检查情况登记表”和“‘四落实’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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