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省政府决定组织对省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规范。为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府法〔2011〕39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于2011年8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任务。
联 系 人:杨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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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
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好清理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权力工作,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府法[2011]39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和廉洁机关的总体目标,对我厅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明晰职责分工,编制运行流程,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提供基础数据,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清理主体
本次清理的主体是厅机关各处室局。按照“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各处室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国土资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
三、清理依据
一是现行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57号)。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八类行政权力(具体分类见附件一)。这次清理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执法部门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所有外部具体行政行为,不含行政监察、行政复议、信访、政府法制监督和行政调解等行为。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以2011年4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准,不再作重新清理,但需按附件格式要求重新填报(我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项,见附件三)。
此次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但按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的要求,根据“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而新设立和修改、废止的行政权力,需在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20日内申请进行动态调整”的要求,本次清理也要对2011年7月31日后新出台和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一并进行清理,并单独报告和说明。
(三)对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逐项进行审核确认,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
(四)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政权力外部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各处室局务于8月26日前,根据清理结果按附件格式填写一式三份送交政策法规处,并附电子文档(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和行政权力流程图填制说明见附件二):
1.四川省国土资源厅XXX处(室、局)关于报送审核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报告(范本见附件四);
2.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范本见附件五);
3.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范本见附件六)。
以上附件请在厅门户网站下载,下载路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
五、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领导小组。
组 长:宋光齐 厅长
副组长:王 平 副厅长
成 员: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