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1]3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月13日以来,我省出现持续高温天气,盆地大部分地区的日极端最高气温都在35℃以上,个别地方达到了43.1℃的历史极值,给人民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造成了较大影响。各地、各部门积极应对,有效维护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据气象部门预测,此次高温天气过程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为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切实解决高温天气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困难和问题。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组织应对。要把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务之急,把各项具体措施抓实、抓细,确保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高温天气监测预警预报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提出预防高温天气的措施和建议。要重点加强对卫生、交通运输、农业、电力、供水、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气象服务,及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新闻单位要及时播报高温预警信息,普及相关科普知识,提醒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知识。
三、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
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做好输配水管网的检查维护,保证供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加强用水预测和供水调节,保障群众生活用水。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加大对水质的检测力度,确保供水安全。
四、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电
电力单位要加强电力供需监测,加强供电管网管理,确保正常供电;要加大电力输入,增加电力供应;要加强供电调节,科学实施错峰避峰用电,减少对城市形象灯饰工程、娱乐场所等的电力供应,确保城乡居民用电,确保自来水厂和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的用电需求。
五、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