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两网化”管理
“两网化”管理是完善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形成科学有效地主动预防型监察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预防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地区决定:2011年底前莎车、泽普、麦盖提、岳普湖、伽师、疏附等县实现“两网化”管理,2013年底覆盖所有县市。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以乡镇(街道)或社区为基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划分监察网格,将用人单位全部纳入网格监管范围。二是落实人员。一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监察员和2名以上监察协管员,分片包干,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全覆盖和动态监管。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监察协管员队伍。三是建立网络化管理信息系统。根据《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托“金保工程”二期,按照“全面推进、统一规范、积极稳妥、重在实效”的原则,推行使用全区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系统软件,采集用工信息,建立数据库。四是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两网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县市“两网化”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
完善的机构队伍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科学设置机构。通过整合现有资源,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二是充实执法力量。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5〕16号),人口大县应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5至10人,小县不少于3人。三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2号),各县市在乡镇(街道)组建劳动监察中队,或在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为改善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装备条件,地区今年将统一为各县市配备专用执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