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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并基本实现全省互联互通,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主要工作和组织保障

  (一)主要工作。建立“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包括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通过网络的互联互通,最终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在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经各级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所有行政权力全部列入目录。

  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当行政权力依据发生变化或机构职能调整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者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及时按规定申报,经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对行政职权目录进行调整。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及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录入行政职权目录。

  2.建立电子政务大厅。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扩展改造政务服务中心现有的电子政务大厅,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大厅,公开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权力事项、外部流程、服务指南等内容,提供相关的服务表格下载、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状态查询以及网上咨询、投诉,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等。

  3.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省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办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内部流程图、裁量基准,在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对每项行政权力事项设定独立的内部流程(含时限、环节、责任人、顺序),固化流转环节。建立内部业务专网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接入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未建内部业务专网的部门,依托全省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办理业务。

  4.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在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建立运行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全流程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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