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的通知
(渝卫科教〔201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从即日起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单位。
(二)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是我市卫生部门或科技部门组织、主持验收(鉴定),并在市科委(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完成成果登记的医学科研项目。
(三)申报奖励的项目应在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完成项目验收或鉴定,已获奖励的项目不能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请认真填写《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请书》,将《申请书》、《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查新报告》、发表论文、推广应用证明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完整技术资料1套。
(二)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2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国际合作处)。联系人:丁国富、张馨予,电话:67706553、67706501。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请书
申 请 书
科技成果名称:
下达项目单位:
主要研究单位:
协作研究单位:
主要研究人员:
研究起止时间:
组织验收单位:
科技成果登记号: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重 庆 市 卫 生 局 制
二○一一年七月
一、成果内容(主要技术内容、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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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广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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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得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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