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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人事[2011]10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深卫科发〔2008〕10号)要求,我市2011年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按照《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要求,已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今年内完成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考核内容及范围

  (一)临床基本技能和思维能力考核。

  考核范围以《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为准,评分标准以我市组织专家拟定的《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本技能及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标准》为准。

  (二)外语考核。

  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培训第五年及以上尚未通过外语考核的住院医师可报考。考核包括笔试和口试。

  三、考核科目设置

  设下列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口腔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放射诊断学、核医学、康复医学、临床营养学、医学检验诊断学、肿瘤病学、临床病理学、超声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其中,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限于除中医院以外的其它医院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师报考。

  外语考核设英语语种,分专业考核。若住院医师第一外语是除英语以外其它语种的,需出具其它相应语种的相关证明,根据情况进行考核。

  四、报名程序

  (一)住院医师提出考核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向本院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填写《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申请表》。

  (二)医院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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