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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2011年度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文广职改〔20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局属各单位,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市级有关部门,社会单位:

  为保证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评审质量,经研究并报市职改办同意,定于2011年9月起开展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播音、广播电视艺术(中初级)、新闻(中初级)、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申报及评审工作。请认真研读市职改办《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128号)文件,严格按照该文件的程序要求、有关事项、纪律要求等新的规定执行。

  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报送的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办理,有关单位对送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

  (一)《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需打印并用A3纸复印(高级18份,中初级15份)。“著作及论文”栏须填写本人申报材料中的著作或论文,如未发表需注明未发表;所有时间填写“x年x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求内容真实具体、观点明晰、字迹工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左上角的“填表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不得报送复印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时间,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部门印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

  为规范《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的报送,特制作了样本(见附件1), 请认真参照填写。

  同时,需实事求是填写《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并报送电子版(见附件2)。

  (二)业绩材料1套。包括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作品、专业技术工作或成果总结、获奖证书等,以下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新闻专业的业绩材料要求见渝职改办〔2006〕334号文件

  1、论文、论著或学术报告,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与他人合著的,需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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