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意见
近年来,我局坚持把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采取一系列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措施,审计质量总体呈现不断提高的态势。但部分审计项目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查处事实不够清楚、审计定性不够准确、审计处理处罚不够恰当、审计成效不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现就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提高审计质量的总体要求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审计作用的发挥水平。从审计过程看,包括目标科学合理、方案切实可行、行为合法规范;从审计结果看,包括审计情况全面完整、真实可靠,内容清楚、分析透彻,处罚恰当、评价客观;从审计监督作用看,包括规范了经济秩序,促进了宏观调控,推进了经济发展。
提高审计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机关的要求,也是审计机关自身发展的要求,是实现我市审计工作在西部领先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始终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意识,保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敏感性,将提高审计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真正做到审计查证事实百分之百清楚、定性百分之百准确、处理百分之百恰当,审计成效更加显著。
提高审计质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领先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以审计质量控制为核心,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落实审计责任,加强控制管理,强化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争创一流业绩。
二、落实责任,强化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
按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和审计执法责任制度的规定,细化分解审计质量各项要求和责任,以处室负责人为审计质量第一责任人,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对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实行评估和追究。具体责任和要求是:
(一)审计人员责任。审计人员负有履行审计职责和严格遵守审计质量控制办法的责任。对
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负责;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分工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审计组长责任。审计组长负有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审计职责,组织指挥审计项目现场实施,确保审计项目质量的责任。对
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规定的审计组长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负责;按规定上传AO数据包,对其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