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1〕90号)
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制定的《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省水利厅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根据
水利部《关于开展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水建管〔2011〕379号)和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7月20日至11月20日在全省开展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着眼长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确保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河道非法采砂活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督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
三、整治范围
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市有河道采砂管理任务的县(市、区)。
四、整治重点
对涉砂船舶、沿线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涉砂船舶管理、采砂规划编制、行政审批许可、日常监管、砂场管理、能力建设和长效举措制定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