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方法:即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成案卷。同一类型的文件的属类(分部工程)为单位进行组卷,即一个属类(分部工程)中的相同类型的文件材料尽量放在一起。针对整个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的文件材料以项目为单位组卷。
文件材料的排列应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一般应做到: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签发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文字性材料在前,图样在后;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组卷的厚度,每卷应控制在3公分以内。
三、案卷封面的编制
案卷封面必须按国家标准(GB/T1182-2000)要求编制,案卷封面上的项目均用碳素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案卷题名: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或代字、代号及其结构、阶段的名称等,案卷题名一般由立卷人拟制。
立卷单位:应填写负责科技文件材料组卷的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
起止日期: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日期或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与密级:按有关规定划分保管期限与密级。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填写划定的保管期限;密级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填写划定的密级。
档号:档号应填写全宗号、分类号(项目代号或目录号)、案卷号。全宗号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法人的变更情况自行设定,分类号是指按统一的分规则划分本单位全部档案后所给定的类别号;项目代号是指科技档案所反应的产品、工程、课题、设备的代字代号;目录号一般指分类目录号;案卷号是指科技档案按一定顺序排列后流水号。
脊背只填写卷内所保存的档号或档案的起止号。
四、卷内科技文件材料页号的编制
卷内文件材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逐页编号,不得遗漏号或重号。单面书写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图样页号编写在标题栏外。
成套图样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与其它科技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应排在卷内文件材料最后,将其作为一份文件材料填写卷内目录,不必重新填写页号,可在备注中注明总页数。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